第四十六章 晴雯:这是我写的?(1 / 1)
(' 车厢之中,贾珩道:「宋先生,这怎麽好麻烦……」 宋源已伸手取了悬在车粱上的灯笼,挑帘下了马车,站在车前,笑道:「今天下了一天雨,又是夜里,地上多有积水,你这般回去,行路恐有不便,不如乘车才是。好了,不需客气就是了,明日下值后,我在家中备下薄宴,再行叙话。」 读书人,往往不喜不速之客,拜访也好,做客也罢,凡是约好,往往都示隆重。 一请二叫三提溜。 贾珩闻言,寻思这似乎是结为通家之好的意思,冲宋源拱手,说道:「既蒙盛情,就多谢先生了。」 宋源点了点头,提着灯笼,摆了摆手,向着家中走去。 马车辚辚转动,贾珩和赶车的宋家老仆说了地址,而后就向宁荣街驶去。 车厢之中,贾珩面色沉静,外间街道商铺与宅院大门之外悬挂的灯笼,交错而过,稀疏灯光,将那张正在闭目养神的冷峻面容映照得一明一暗。 贾珩渐渐闭着眼睛,思绪翻涌,开始回顾这几天的经历,以及接下来的打算。 这是他前世边防从军的习惯,写一些日常总结什麽的,总结过去,思虑将来。 前日,初步解决了前身的婚事难题,又与贾珍发生冲突,本意也有和贾家做初步切割意,但贾母将晴雯给他,算是暂时弥合了这种割裂之势。 当然,这还要再看…… 此外还在原身单纯的社会关系上,得以进一步拓展,习武也算有了着落,而往科举仕途方向的努力,更是有了一些眉目。 「要格外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。」想起方才与宋先生的交谈,贾珩心底忽然浮现了这麽一句话,转瞬将其压下。 「未来一段时间,还是要忙娶亲,进学,习武……」 贾珩思量着,最后索性放空自己,不再思虑。 「贾公子,柳条胡同到了,巷口太窄,马车进不去了。」在贾珩思绪纷飞之时,马车外的老仆,拉缰绳止住马车,说道。 贾珩睁开眼睛,剑眉之下,眸光熠熠,拿了一旁的雨伞和布包,挑帘而出,拱手道:「多谢老伯,还请代我向宋先生致意。」 老仆笑着应了一声,然后赶起马车,向着宁荣街外走去。 贾宅,贾珩进院之后,和蔡婶说着话。 「珩哥儿,今天回来的倒挺早儿,我正说呢,路上有积水,怎麽回来呢,正想让你李叔过去接你呢。」蔡婶从灶屋中走出,端着一盆热水说道。 「一位先生顺路,载了我一程。」贾珩解释说着,一边往廊檐下走,一边问道:「你和晴雯都吃饭了吧。」 说话间,抬眸就见晴雯一袭翠色罗裙,捏着手帕,俏生生站在廊檐下。 迎着少年投来目光,晴雯快步上前,接过贾珩手中的布包丶雨伞等物,应道:「我们吃过了,公子可吃过了?」 贾珩点了点头道:「吃过了。」 说话之间,主仆二人进了东窗厢房,贾珩将文稿放在书架子来,冲正在沏茶的晴雯招了招手,道:「时间还早,今日先教你认几个字。」 说着,将《千字文》翻开第一页。 晴雯抿了抿粉唇,扭着水蛇腰盈盈而来,将端着的香茗放在书案旁,杏眸有着几分畏难,道:「公子,真的要学啊。」 「快过来,等你学完,我还要写稿。」贾珩起身,拉过晴雯的胳膊,将其坐在椅子上,然后坐在一旁。 二人这时并排坐在一张长条书案之后,灯笼烛光映照,倒还真有几分前世初中生晚自习的既视感。 晴雯微微偏过螓首,偷瞧着一旁的少年,只见那侧脸被灯火映照得不见往日冷峻,线条柔和,不知为何,只觉得一颗心,忽然跳得有些快,脸颊有些发热。 「这八个字是,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」贾珩开口说着,不见反应,转头看着正目光低垂,一副走神之状的晴雯,皱了皱眉,屈指轻轻弹了脑瓜崩儿,清声道:「想什麽呢,专心一些。」 ', ' ')(' 晴雯「啊」的一声,第一反应是柳叶眉倒竖,杏眸圆瞪,下意识要破口大骂,但话到嘴边,在那温润目光注视中反应过来,轻哼一声,委屈地撅起樱桃小嘴来,清声道:「公子你怎麽打人啊。」 贾珩无奈道:「我看看,我方才也没怎麽用力啊,没疼着吧,方才一时情切。」 此刻,查看少女的额头,空气刘海儿之下,明洁如玉,并未有红印什麽。 晴雯迎着那温煦目光,尤其是近在咫尺的热气似在眉眼丶脸颊流溢,直要沁人心里,连忙偏过螓首,说道:「没有,不疼的,刚才是我走神儿了。」 「嗯嗯,下次我也不弹你了,识字罢。」贾珩点了点头,对晴雯温声说道。 「嗯。」晴雯声若蚊蝇地应了声。 之后,晴雯认字倒是没有再走神,跟着贾珩念着字音,其中,贾珩以黄麻纸写了小卡片,做猜字游戏,让晴雯来辨识,以加深记忆。 本就是小姑娘,学东西比较快,不过小半个时辰,晴雯就已认下两组卡片,十六个字。 贾珩想了想,觉得头一天还是缓一下,端起一旁的茶盅,笑道:「你初学,今日先到这里。」 晴雯却还有些意犹未尽,扬起一张娇媚丶明丽的瓜子脸,清笑道:「公子,要不你教我写字罢。」 贾珩笑道:「先认百儿八十个字,再写也不迟,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的。」 晴雯轻声道:「公子……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,公子早上给我写的……那两个字。」 贾珩闻言,默然了片刻,温声道:「好吧。」 说着,拿了一个毛笔,递给晴雯,说道:「要学字,首先要学持笔。」 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,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,失笑了下,说道:「初学蒙童,往往都喜左手书写,虽我也觉得便宜,但世人多用右手……还是用右手为好。」 晴雯撇了撇嘴,将另外一只手伸出。 贾珩先示范了下,讲解持笔要领,并说为何这样持笔,是否得力,然后让晴雯来持笔。 但学过书法的都知道,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。 晴雯一开始,只觉怎麽都不对,一时也有些烦躁,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,气鼓鼓道:「太难了,我……我……」 我了半天,迎上那双「如父如兄」的目光,愣是将「不学了」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。 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,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。 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,怎麽就这般难。 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,急于见到反馈,但世间许多事,往往都是功不唐捐,积少成多。 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,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,这个就叫延迟满足,相反**乐一样的快乐,廉价而短暂。 贾珩想了想,拿起毛笔,轻笑了下,说道:「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,你别这麽急躁。」 晴雯抬眸看着少年,将脸蛋儿扭过一旁,贝齿轻咬下唇道:「公子,是我,是我……太笨了。」 贾珩笑了笑,道:「心灵手巧的晴雯,怎麽会笨?」 贾珩想了想,轻声道:「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,找找感觉。」 说着,拿起毛笔,抓起晴雯的右手,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,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,握持住笔杆,向那黄麻纸上写去。 「晴雯。」 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,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,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,喃喃道:「这是……我写的?」 【如果您喜欢本小说,希望您动动小手分享到脸书Facebook,作者感激不尽。】 ', ' ')